当离婚成为当今社会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时,离婚后如何生活的问题,也就自然而然地摆到了人们的面前。 对于离婚者要去追求新的生活的愿望,很多人往往百般鼓励。然而对于离婚者在婚姻破裂后要面对的生活空白,很多鼓励者以及离婚者本人都没有足够的心理准备,以至于离婚者常常无法摆脱原有婚姻生活的惯性,轻易做了“第三者”,插入别人的家庭。这无异于饮鸩止渴的行为不仅让离婚的鼓励者失望,也让他们自己悔恨而无助。
那么,离婚后,离婚者究竟要面对什么样的残缺生活,又要如何面对呢。这便是我们今天要与大家一起探讨的问题。
性生活的空缺,是男女离婚者首当其冲需要面对的婚姻空白
就我们所掌握的离婚资料来看,有相当一部分离婚者,在考虑因离婚而可能带来的损失和弊端时,并没有把性生活方面的损失或“空缺”看得多么重要,甚至根本就没把它当成是一个问题。这就让他们在离婚后感到了由于缺乏原本有规律的夫妻生活而带来的生理压力和内心的苦恼。
许多夫妻离婚时,在很大程度上在先前的婚姻中已经没了和谐的性生活,具体表现为或者是夫妻中的一方已对另一万没了兴趣,或者是夫妻双方相互都没了兴趣——起码在感觉上是这样。不然的话,夫妻即使在许多方面都达到了离婚的边缘,却惟独在性生活方面依然彼此强烈地需要并能相应地满足,那么他们也往往会选择不离婚。
然而,一旦离婚成了事实,离婚者便会立刻感觉到“性生活空白”的难耐和折磨人。这种痛苦正如一位离异女士在谈到离婚后的艰难和困苦时说的:“离婚的女人更想男人:我的最大心愿就是能早一天找到所爱的男人。但是,这对我来说太难了。所以我常常想,哪怕能有一位真心爱我的情人也好,只要我能在他那宽阔的胸膛、坚实的肩膀上小憩一下,也是那么的惬意、舒松、幸福和甜蜜呀!”
可以说,有着这样一种痛苦和心愿的离婚者,绝不仅仅是上述中的这个女人。许多离婚的女人和男人都面临着情感危机,都渴望得到异性的温情与爱怜,也都被以往婚姻唤醒的性欲和情欲不得满足而受着不愿示人的燎烤和折磨。
当然,更多的女人并没有坦率直露地表白其离婚后对性的渴望,只是“犹抱琵琶半遮面”地说其在离婚后的日子里,感到了“孤独和寂寞”;而有些男人往往会“破罐子破摔”,不负责任地游戏生活。
有一位离异的男性,在其离婚后的短短三个月里就同数个女人发生了性关系;又有一位女性,在其与丈夫服刑期离异后,同时和数个男人同居。
这样的性行为和性关系很显然既谈不上有什么情,也谈不上有什么爱,有的只是简单的本能似的需要与被需要、满足与被满足,以及逢场作戏似的利用与被利用、玩弄与被玩弄等等。相对于以前婚姻观保守时期独居的人“苦守”而言,这可谓是不折不扣地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
还有一位女性,离婚后一直没有再婚,她以广泛的社交和过硬的专业能力,换了很多工作,后来到了一家公司做公关。
